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金融研究中心 张明
经常项目下的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都可能成为热钱流入的渠道。热钱通过货物或服务贸易进入中国的方式多种多样。例如,境内外贸企业既可以通过低报进口、高报出口的方式引入热钱;又可以通过预收货款或延迟付款等方式将资金截留在国内;还可以通过编制假合同来虚报贸易出口。目前,“买单出口”已经成为热钱通过贸易渠道流入中国的重要渠道。在国内已经出现了较大规模的买单出口市场,即由中介机构注册多家虚假外贸企业,获得外管局提供的出口收汇与进口付汇的核销单,然后出售给没有进出口权的企业与个人。外汇核销单的申领失控与倒卖,造成了大量的虚假贸易以及相应的热钱流入。
将虚假贸易运用到极致的,或许是广东省社科院黎焕友教授对媒体披露的一个真实案例。一家境外公司与境内关联外贸公司签订一项外贸合同,约定外方提前三个月付款。三个月之后,中方以货物生产出现某些特殊原因为由,要求外方谅解并同意延迟三个月交货。再过三个月之后,中方又以原材料价格上涨为由,要求外方提高购买价格。在中外双方协商两个月后,双方同意以中方支付外方预付款10%为代价中止贸易合同。在上述虚假贸易纠纷中,双方利用国际贸易惯例,将境外资金合法引入境内并成功地滞留8个月,最终还将10%的投资收益免税汇出境外,难免令人有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之叹。
热钱也可以通过收益项下的职工报酬以及经常转移进入中国境内。其中最值得重视的是热钱借道捐赠流入。近年来,海外机构和个人对中国内地老少边穷地区的无偿捐助越来越多,然而这些无偿捐助本身可能伴随着附加条件。根据厦门大学张亦春教授的调查,部分海外捐助提出的要求可能是,承诺给某地无偿捐助3000万元,但是要求当地政府帮助境外机构从银行再汇兑3000万元。这种“有条件捐赠”的现象据说相当猖獗。
资本项目下的FDI、证券投资、贸易信贷和贷款等均可能成为热钱流入的渠道。由于中国地方政府一直对FDI采取鼓励与吸引政策,FDI的外汇既可以在银行开立现汇保留,也可以通过银行卖出。这就便利了热钱以FDI名义流入,通过银行兑换成人民币之后,再借助某些方式投资于中国股票市场及房地产市场。正如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院唐旭教授和梁猛博士所指出的,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未汇出利润以及累计折旧,也是“长线投机资金”的重要来源。
通过QFII渠道对中国资本市场进行证券投资,是外资进入中国A股市场的合法渠道。然而,通过购买具有QFII资格的海外金融机构未使用的投资额度,热钱也可通过该渠道流入中国。外商投资企业法规定了外资企业注册资本占投资总额的最低比例,因此外债逐渐成为热钱进入中国境内的便捷通道。目前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债主要有三个来源:一是国外银行提供的贷款;二是国外出口商、国外企业和私人的贷款;三是在华外资银行的贷款。其中第二项是最重要的外债来源。目前中国大陆对国际商业贷款的指标控制不是十分有效,对国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债也没有担保限制,因此热钱可以通过外债形式进入中国境内。
热钱通过地下钱庄进入中国的模式是,先将美元打入地下钱庄的境外账户,地下钱庄再将等值人民币扣除费用后,打入境外投资者的中国境内账户。地下钱庄的主要功能在于满足一些通过合法渠道无法进出中国国境的需要,例如洗钱和毒品交易引起的资金流动和大额换汇等。正是由于地下钱庄的“灰色”背景,使得一些国际著名机构在是否利用地下钱庄问题上持格外谨慎的态度。目前使用地下钱庄向境内注入资金的,以港台投资者居多。
然而令人警惕的是,某些外资银行甚至内资银行,也开始提供类似于地下钱庄的服务。具体操作程序是,首先,境外投资者将一笔美元存入某外资银行的离岸账户;其次,该外资银行的中国大陆分行以上述美元存款为抵押,为境外投资者在中国国内的关联机构提供相应金额的人民币贷款。以上两笔关联操作由于隐藏在外资银行庞大的存贷款业务中,很难被甄别出来。而且,由于外资银行不承担任何信贷风险,还可以赚取稳定的存贷款利差,因此外资银行提供此类服务的热情很高。鉴于外资银行相对于地下钱庄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很多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始选用此种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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